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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宝泉岭人民法院:一张十八年前的债权凭证,见证一次有始有终的为民执行!

发布时间:2021-10-21 09:11:21



10月15日,张某拿着这张十八年前的《债权凭证》来到法院,要求恢复执行。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

    但是遭遇欠钱不还

    欠款人又“失踪”怎么办

    别慌

    快看一张十八年前的债权凭证

    见证一次有始有终的为民执行

    近日,宝泉岭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件18年前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而未能执行完毕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给当事人在这个寒冷的秋季送来一丝温情。

    原来,被执行人杜某于2001年在申请执行人张某处赊购2500余元的家具,一直拖欠未还。2001年底因杜某去向不明,张某将杜某诉至法院。在拿到胜诉的判决书后,张某在2002年申请执行。经执行干警多次调查,被执行人杜某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后根据张某的申请,法院向其发放了《债权凭证》,如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凭此证向法院继续申请强制执行。

    10月15日,张某拿着这张十八年前的《债权凭证》来到法院,要求恢复执行。

    接到《债权凭证》后,宝泉岭法院立即恢复了该案的执行。在执行调查过程中经多方了解,执行干警发现杜某早已不在预留住址居住,没有工作单位,没有联系电话,这给执行工作带来了一定阻力。

    但通过先期调查,执行干警也听说被执行人妻子有可能在早市卖菜,执行干警随即变换思路到市场找寻被执行人妻子。在零下五度的早市,经过连续两个清晨的蹲守,执行干警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妻子。杜某妻子慑于法院强制执行手段,只告知了杜某哥哥电话。执行干警在与杜某哥哥通话过程中,充分告知了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及不履行的后果,并要求其直接告知杜某。

    在执行干警耐心劝导和采取强制措施的压力下,被执行人杜某终于现身法院。面对张某,杜某解释了当年欠钱的缘由,诉说了自己仍然经济拮据的现状。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杜某一次性给付欠款两千余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这起跨越18年的债务纠纷就此落下帷幕。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宝泉岭人民法院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大执行力度,对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重拳打击,采取多种强制措施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媛    

文章出处:宝泉岭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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