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不来,
判决不收,
甚至下落不明……
该如何要回欠款?
申请执行人简直欲哭无泪……
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期间,朱某、刑某、刑某乙三人多次从吴某处购买饲料,但由于资金短缺,饲料款始终没有结清,三人仅向吴某出具了17张欠据,累计金额4.49万元。在吴某的催促下,刑某给付了欠款1万元,并表示剩余部分一定尽快偿还。然而等来等去,吴某也没等到三人来还款。2014年秋天,吴某意外发现刑某三人居然已经居家搬迁,下落不明了。九三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朱某、刑某、刑某乙三人10日内偿还欠款。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因三名被告人下落不明,本院依法进行了公告送达,并对三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执行干警发现刑某名下有已生效的保险,随即通过保险公司查到刑某电话,与其取得了联系,此时的刑某依然表示没钱,没能力偿还欠款。本院依法对刑某进行强制退保,提取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执行,并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可能承担的后果。迫于压力,刑某同意偿还欠款。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目前第一期执行款已履行完毕。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他们开庭的时候就找不到人了,名下又没有财产,我都要认倒霉了,实在没想到法院竟然还能帮我要回钱,实在是太感谢了。”近日,收获“意外之喜”的吴某来到齐齐哈尔法庭,向干警送上锦旗表达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