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专题报道   司法公开   法院工作   法官园地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法治论坛   法律法规 

 

【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打零工出意外拇指受伤?法官调解,农民工终获赔偿!

发布时间:2021-10-26 10:27:07





    因为没有受过正规培训

    很多外出务工人员只能在小工厂"打零工"

    但由于与雇主不构成劳动关系

    在工作期间意外受伤

    雇主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最近李大爷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李大爷去年十一月在某厂从事锯工工作时,被电锯锯伤左手拇指,造成左拇指离断伤(再植术后)、掌骨骨折等伤情。后李大爷被送至医院治疗。住院期间,雇主给李大爷支付全部医药费和二次手术费共计1500元。李大爷出院后,就赔偿问题未能与雇主达成一致。今年5月,李大爷起诉到法院并申请司法鉴定。

    主审法官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到工厂实地勘验并组织委托鉴定事宜。鉴定意见出具后,法官当天进行了送达并组织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对赔偿项目和金额均产生了分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为了能快速化解纠纷,让李大爷尽快拿到赔偿款以便后续治疗,合议庭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进一步梳理争议焦点,分析法律关系及各方当事人在本次事故中的法律责任,耐心细致的向双方释明法理。在开庭过程中,合议庭根据法律规定列出赔偿项目及标准,确保双方当事人能够在赔偿标准上达成一致。庭审后,合议庭从法、理、情三方面向双方进行释明、协调、沟通,经过近二个小时的调解,双方都一致请求法庭给几天时间回家再和家人商议一下。

    10月19日下午,主审法官再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原、被告各让一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雇主给付李大爷各项费用合计18万余元。经过不懈努力,李大爷终于和雇主握手言和。

    始终秉承“解群众之难、化群众之急”,宝泉岭人民法院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为群众提供便利,让“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当好群众的“贴心人”,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办实事。

责任编辑:王媛    

文章出处:宝泉岭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796143 位访客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邮编:150090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