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总是
有一些电动车
闯红灯、骑快车道、逆向行驶
非法载人、不戴头盔......
这些你以为的“一时方便”
有可能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
电动三轮车撞上奥迪车
交警:双方同责
2019年9月5日11时,王大爷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宝泉岭某公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徐某驾奥迪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
经过交警部门认定
王大爷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
是事故的一部分原因
徐某超速行驶是事故的一部分原因
此事故由王大爷、徐某负同等责任
保险公司赔偿后要求追偿
事故发生后,经4S店维修,奥迪轿车共产生车辆修理费8万元。因王大爷拒不赔偿,奥迪车主徐某依保险合同约定,依法行使车损代位索赔权利,保险公司赔偿其全部车损8万元(其中含王大爷需承担同等责任4万元)后,授权保险公司向王大爷进行追偿。保险公司遂起诉王大爷。
法院经审理认为: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原告保险公司已按保险合同约定赔偿被保险人徐某保险金4万元,其在4万元赔偿金额范围内有权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徐某对被告王大爷请求赔偿的权利。原告保险公司要求被告王大爷给付赔偿金4万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据此,法院判决王大爷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保险公司赔偿款4万元。
🔗 小编微提示:
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在通过路口时要按规定停车让行左右瞭望,不要争道抢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过。广大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一定注意,出行时应佩戴安全头盔。
最后,提醒大家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遵法骑车,
文明出行,时刻牢记,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