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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 | 以和解促执行 受害者快速拿到赔偿款

发布时间:2021-11-12 10:06:15



    “谢谢法官,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内我就拿到了赔偿款,太感谢了。”申请执行人黄某激动地说。近日,绥北人民法快速执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案件详情

    黄某在陈某的农具厂工作,2019年10月14日19时许,黄某在卸农机具时不小心被砸伤,经鉴定黄某构成十级伤残。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黄某将陈某诉至法院。案件经审理判决扣除陈某垫付的费用后,应向黄某支付因人身损害产生的各项损失47729.35元,因陈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21年9月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给付义务。考虑到黄某与陈某系朋友关系,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势必加剧双方的矛盾。同时为了尽快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对其耐心开导,通过说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由陈某一次性赔偿黄某4万元,余款黄某自动放弃。协议签订后,陈某当场给付黄某赔偿款4万元,仅仅用了几天时间,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执行法官表示,只有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规范、文明、善意地开展执行工作,才能用真心换真心,让司法更有温度,也更有力度。

责任编辑:王媛    

文章出处:绥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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