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江,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1986年2月到法院工作,现任红兴隆人民法院卫星人民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扎根基层三十余年来,李保江始终保持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和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旗帜鲜明,气节凛然,公正忠诚,不忘初心,被当事人誉为“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好法官。
作为一名多年从事民商事审判业务的法官,李保江热爱审判事业,有着坚定的法治信仰,他善于学习和观察,知识渊博,视野宽阔,精益求精。三年来,他审理和执行各类民商事案件958件,审限内结案率100%,综合结案率达到99.89 %,平均审限25.3天。2020年李保江办理案件数量和案件整体质效均名列全院前茅。
2019年1月,红兴隆农垦法院和牡丹江农垦法院正式合并。8月份,李保江服从院党组工作安排,克服个人困难来到卫星人民法庭主持全面工作。卫星人民法庭管辖三个中型农场,八五七、八五〇和云山农场,所辖区域总面积1850平方公里,人口近10万人,年均受理案件近600件,执法办案区域跨度大,案件趋向复杂与多元,审判和执行均由他一力承担。李保江常年服用心血管类药物,才能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和身体状态。
怎么办?来到这里的第一天李保江就着手摸底和调研,对辖区案件分布特点深入研究,获取了案件统计分析的第一手资料。迅速与干警们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做好人员整合,订立岗位职责,建立责任清单,将人员分流前遗留的上百起案件在短时间内处理完毕,形成了立案、审理、执行的良性循环。同时保证法庭各项工作科学决策,上级精神贯彻落实。
每天清晨,李保江早早来到办公室,计划和部署一天的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立时整改,立见成效。对身边的同志做到了严管厚爱,不掩饰缺点,不文过饰非,培育干警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金钱观和名利观。经过近两年的磨合,李保江和干警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也凝聚了一支有团结力和战斗力的团队。他办事公道,崇俭尚德,风清气正,司法为民,获得法院同仁和辖区人民群众的一致赞誉。
2020年8月,法庭受理某工程集团与某粮油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总工程款为2300余万元,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对验收方式和履行方式争议较大,粮油公司拒付800余万元工程款及利息。工程公司申请保全,法庭依法冻结了粮油公司的账户。考虑尽快化解矛盾,减少双方运转与经营上的损失,李保江连夜对案情展开调查,反复推敲,梳理和审查证据60份近500页。两日后组织双方负责人到庭,通过听取诉辩和陈述,确定了争议焦点及适用法律,最终重新明确了权利义务,双方均予认可。李保江又引导双方对履行过程中的每一个节点和细节斟酌与磨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工程公司放弃了利息,粮油公司当场给付工程款300万元,其余500万元在两个月内也全部履行完毕。
作为法官,手握司法裁判之重权,既要运用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更要切实保障公正,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今年1月,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赔偿案件,事发时双方当事人的年龄都是13岁。张某与李某因学习事宜在班级发生不快,放学途中两个孩子继续纠缠,撕打过程中张某倒地,导致左臂骨折,请求赔偿各项损失5万余元。考虑未成年人成长及两个家庭的直接利益,李保江先后三次组织双方家长调解,试图用协商方式处理好这起纠纷,但未能成功。李保江仔细分析了纠纷的起因和经过,又数遍观看从公安机关调取的十余份视频资料,在庭审前基本确定了双方过错大小与责任,原告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方应承担次要责任。当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几个字时,他灵感一现,生硬晦涩的法条当事人可能看不懂,也不能理解,如果将核心价值观的理念融入到本案的判决中,也许会起到真正化解当事人心中的壁垒与恩怨。
思索良久,他在判决书中,这样写道:“善意、礼让、宽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每一位公民在遇到纠纷时均应持正当理性的态度,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更应正确引导子女和谐、友善与他人相处,而非使用武力手段,更不应在后续处理中继续扩大矛盾和损失,或继续推卸、回避应承担的责任。本院曾三次组织调解,均未能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本院仍希望双方当事人以法治、平等、宽容、友善的态度积极面对,用诚信的道德、良好的操守以及正确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为子女作正确价值观的榜样,而不是继续坚持放大和激化矛盾,为此而给各自子女与家庭所带来不利后果与影响金钱无法衡量。”
如李保江所愿,双方家长收到判决书后,均未提出上诉,同时都被深深地触动。原告家长折服于法官的一片真诚,对其拒绝调解的行为表示了深深的歉意。被告方家长也心服口服,收到判决书的第三天就来到法庭,如数交纳了应承担的赔偿款。在与被告家长的交谈中,他得知孩子放学回家就发现了法院的判决书,压力非常大,诉讼的这些日子里心事重重。李保江告诉孩子的母亲要积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一定不能再施加压力,并转告孩子法官的话:“这件事已经妥善解决,要立即放下,轻装前行。你没有害人的故意,要相信自己,是个好孩子。以后要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摆正方向,努力学习,发愤图强,回报社会和你的父母。”一瞬间,这位孩子的母亲拿着判决书的手微微颤抖,流下了泪水。这泪水里有感激,有委屈,也有希望和力量。过程虽曲折纠结,但结局是这样完美。那一刻,李保江觉得自己收到了一份珍贵的礼物。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案件质效,李保江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把有限的司法资源让渡给疑难复杂案件。2020年7月,李保江在全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推进会上作题为《“巧用”支付令 推进繁简分流 努力提升案件质效》典型经验介绍,受到全院法官一致认可,被红兴隆人民法院借鉴并全面推广。
案件审理中,他动员全庭干警做好案件的息诉工作,将调解贯穿于整个案件的始终,尽一切办法减少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与隔阂。同时要求干警们做到敢言不畏险,慎言不失态,做到“四脚落地”,不留“后遗症”。
八五七农场李某修建阳台时占用了王某房屋墙体,双方因此关系紧张,不相往来。群众之事无小事,更考虑双方是邻里,李保江决定不立案,先上门。经过楼上楼下来回数趟,实地勘察与测量,确定李某行为对王某房屋并无重大影响。最终李保江了解到,因邻里多年不和才导致矛盾加深,“小事”演变为“大事”。他引用“六尺巷”的典故说服教育双方当事人,要做和谐好邻居,住在宽敞的楼房里才会真正觉得幸福,何况“让他三尺又何妨”呢?经过一上午的耐心调解,双方和解,终于重修“旧好”。李某握着他的手说:“到中午了,法官您能不能到家吃个便饭”。李保江谢绝了李某的好意,“事解决了,你们心里都顺畅了,法官不吃饭也开心。”李某竖起大拇指,说道:“真是人民法官为人民!”
高某诉魏某健康权纠纷一案,双方均为高龄老人,因“小开荒”边界问题发生冲突,导致两位老人大打出手,80余岁的高某受伤后被送至医院治疗,支出医疗费数万元。受理该案后,李保江没有直接找魏某问责,而是先到公安局、社区了解案情,随后又来到高某家,关心老人身体恢复状况,最后到魏某家,转达了高某的调解意愿。通过双方儿女,又进一步做调解息诉工作,最终让两位老人握手言和。离开时,高某的老伴眼含泪水,跟着走出去很远,她对李保江说:“我们岁数大了,儿女都在外地,去一趟法庭要等早上的客车,回来要等下午的客车,特别不容易。可我没想到你能来,还一连来了好几趟。我以为法官说话我们听不懂,可是你到家里来不嫌弃我们老,不嫌弃我们耳朵不好使,说的还这么在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你。”
一桩桩,一件件,几十年如一日,成为老百姓一段段美好的评说,也是人民群众给予的最高荣誉。
情怀源自于热爱,理想根植于信仰。“仰则观相于天,俯则观法于地”。为法官者,自当以修身为要,身修才能事为,法官当坚持正心、正言、正行,借以培养崇高的人格、追求与境界。在人生的征途中才不会迷失方向,在履职尽责的道路上才能走的更远。
2019年,李保江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为优秀,2020年被农垦中院授予“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在他担任双柳河人民法庭庭长期间,2016年双柳河人民法庭被省法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8年荣立省法院“集体三等功”一次,2019年卫星人民法庭被红兴隆人民法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9年、2020年卫星人民法庭综合绩效考评位列全院前茅。
初心不改,方能铸就法徽忠诚。李保江身居基层,几十年如一日,面对责任,甘于寂寞,面对荣华,乐于清贫,于无声处默默奉献着一片赤子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