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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以案说法】借酒壮胆,一男子入室抢劫86岁老人……

发布时间:2021-11-25 14:25:51



    一男子因身负外债,

    动了抢劫的念头。

    多次踩点,小心策划后

    他将对象确定为一位86岁老人……

    案件回顾

    魏某从方某处借款5万元,随后归还了4万元。2021年初,方某向魏某索要剩余的1万元欠款,魏某因没有经济来源,且还欠他人15万元,便产生了抢劫的念头。

    在与方某聊天时,魏某无意间得知方某的公婆彭某、安某夫妇单独居住,有退休工资,生活条件比较富裕。考虑到彭某已经86岁,安某也已经64岁,得手的可能比较大,魏某将二人确定为自己的抢劫对象。通过多方打听,2次踩点,魏某最终确定了彭某家的位置。

    2021 年1月5日,魏某在家喝了二两半白酒壮胆,乔装来到了彭某家,并以查水表的名义骗开房门。在确认屋内仅有彭某夫妇后,魏某将彭某和安某按倒在地,要求他们把钱交出来,在撕扯过程中安某跑了出去并委托他人报警,魏某出于害怕,随即逃离。

    2021年1月10日,魏某被公安干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认为

    九三人民法院认为,魏某选择年龄较大的被害人,以欺骗手段进入被害人家,采用拽安某胳膊、撕扯的手段,把彭某、安某按倒在地上要钱,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较大。魏某因意志外的原因尚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

    法院判决

    最终,本院判决魏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责任编辑:王媛    

文章出处:九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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