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北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系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马某、高某因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董某、周某、孙某等10余人分别借款累计500多万元,并约定利息以及还款期限。到期后,马某、高某却没有按照约定还款,董某等人多次追索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马某、高某偿还董某等人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马某、高某迟迟不肯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董某等遂向绥北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在接到该案后,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查封了被执行人厂房、设备等资产,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评估拍卖上述查封资产,经过两次司法拍卖均流拍,二拍流拍价格为240余万元,申请执行人表示不接收该资产。
由于该系列案件申请执行人较多且涉案数额较大,为顺利执结,执行法官积极联系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到距离两方最近的绥北人民法院铁力人民法庭进行协商。
在接待室,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因欠款数额较大、被执行人难以一次性付清欠款,为确保案件得到妥善解决,执行法官采用人性化调处方式,一方面要求两名被执行人拿出还款方案,另一方面悉心安抚劝导申请人董某等人,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全力平息分歧。在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马某、高某当场拿出15万元现金偿还了部分欠款,董某等人同意马某、高某分期偿还剩余欠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系列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