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黑龙江垦区“第二步走”的起步年,是黑龙江垦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年。为了确保实现建三江管理局粮食生总产142亿斤的目标,维护建三江管理局的社会经济稳定,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采取多种措施,拓宽维权渠道,确保建三江农垦地区春耕生产顺利有序的进行,为2013年度粮食丰收奠定基础。
一、加大审判力度,确报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春耕在即,建三江农垦法院高度重视,统筹春耕期间面临的问题、状况,要求各法庭,办案组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把涉农案件,尤其是影响春耕生产的涉农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各法庭、办案组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春耕生产安全。
1、采取法庭干警包片责任制,主动参与到农业生产中,及时解决春耕生产中产生的法律问题,确保影响春耕生产的案件,法庭第一时间知情,第一时间调解,第一时间结案。
2、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改变坐门等案的工作方式。法院干警深入到田间地头、居民居住地进行审判工作。对于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在田间地头进行现场开庭,现场调解,审结。既不影响春耕生产,又保证了审判效率。
3、拓宽诉讼渠道,加大执行力度。对于可能影响春耕的案件,建三江农垦法院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于案件的立案程序、审判流程进行简化,有效的缩短了诉讼时间。案件审理结束,法庭干警进行跟踪回访。对于案件生效后,当事人拒绝履行的情况,法院执行局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影响春耕的案件生效后,当事人请求执行后,执行局第一时间对拒绝履行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保证春耕的同时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二、多部门联合行动,从源头上保障春耕生产。
2013年春耕期间,建三江农垦法院联合工商、行政、司法等部门联合对建三江管理局的农资市场进行调查,对代理产品授权经营书进行检查,对化肥农药的农用物资的合格证书,生产日期等事项进行核对,告诫各农资经营者务必诚信经营,制假售假必将难逃法律的制裁,春耕期间所发生的坑农害农事件,一律从重、加重处罚。
三、加大法律宣传,普及法律常识。
2013年春耕期间,建三江农垦法院干警深入的居民耕种地、居住社区,现场讲解法律常识,对居民所关心的诉讼程序、诉讼解决的方式、诉讼后申请执行、诉讼时效等居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同时采取开展法律讲座以案说法,派发法律宣传单、网络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律宣传。通过法律宣传活动,鼓励居民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春耕期间所产生的矛盾,化解矛盾于源头。
建三江农垦法院通过保春耕的一系列措施,有效的维护了春耕生产,2013年4月建三江农垦法院所辖范围内未发生一件影响春耕生产的案件。建三江农垦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措施,为建三江管理局经济社会稳定,农业生产安全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