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北人民法院送达组在送达案件时经历了这样的事情……
在一起热力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是供热公司,被告是住户。因用户认为供热公司的供热服务不到位,供暖不达标,很多住户拒绝缴纳供热费。因此,供热公司将欠缴热费的住户告上了法庭。法院在接收到原告的诉讼请求后,依法对案件立案并开始送达工作。
送达人员首先采取电子送达的方式,电话联系被告当事人。但是在电话中,被告当事人一直不愿相信送达人员的身份,从始至终都将送达人员当成是骗子,直接挂断电话。经过连续三天的反复联系、解释,当事人终于愿意相信工作人员的身份,但是又遇到了另一个难题:被告不愿接收法院的诉讼材料,认为原告没有权利起诉他,拒绝参加诉讼。此时,被告已经开始拒接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给送达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不小的阻力。
“如果电话讲不通的话,直接送达说明情况吧。”当日下午,送达人员确认了当事人所在小区地址,并制作好相应文书准备直接送达,为保证能联系到当事人,送达组人员还找到了当事人妻子的联系方式。
在到达被告住处时,法院工作人员发现无人在家。经过联系当事人妻子,法院工作人员终于与当事人见了面。在工作人员耐心的释法明理下,被告当事人知晓了如果自己不接收法院的材料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并接收了文书、签署了相关材料。
法官提醒
近年来,民众的防诈骗意识普遍提高,在接到可疑来电时都会质疑其真实性。尤其是在接到法院电话时,首 先想到的就是是否接到了诈骗电话。但事实上,法院工作人员会采取电话方式与你取得联系。在接到法院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后,一定要认真核实对方的身份,必要时可以亲自到法院查询,谨防上当受骗。同时,也一定要配合好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因为这关乎到你的切身利益。
很多当事人接到法院的电话后,立即否认是本人,既不来法院领取诉讼材料,也不积极应诉,原因是认为只要没领取诉讼材料,法院就无法将案件审理下去,案件处理结果也就会跟自己无关。这其实是不对的!
当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请一定要签收。因为不管是否签收法律文书,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如果没有签收法律文书的话,之后的诉讼对自己(公司)不利,因为你拒收法律文书、不去参加开庭,那么就相当于放弃了举证等诉讼参与权利。
如果你在收到法律文书后不知道如何处理,不知道如何应诉,那么应当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总结下来一句话:当你收到法律文书后,要积极应诉,避免消极应对,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