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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以案释法】偷钱打赏主播获刑十一个月

发布时间:2021-12-22 15:05:28



    “双击666 ”“感谢老铁送的火箭”“哥哥们帮我赢PK”……这些直播术语相信喜欢看网络直播的“老铁们”不会陌生,近年来网络直播已经成为现代人获取资讯、丰富精神生活的重要途径,很多人在享受主播带来的欢乐之余,也会选择通过打赏、刷礼物等方式来表达自己对主播的喜爱与支持。

    伴随着直播行业的兴起,各类打赏主播的新闻屡见不鲜,有子女花父母钱去打赏主播,有丈夫瞒着妻子诈骗钱财去打赏,有公职人员侵吞公款去打赏……这些人均为自己的虚荣心和冲动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赃款用于充值网络游戏及打赏网络主播。

    被告人张某为打赏网络直播主播、购买网络游戏装备,自2021年4月起,在黑龙江省某市多家超市、学校等地多次盗窃现金及财物,盗窃后找商店兑换成微信零钱。被告人张某盗窃作案19起,盗窃现金共计人民币14705元,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680元,共计人民币15385元,赃款被全部挥霍。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示:看网络直播是当下年轻人普遍的消遣方式,当我们在打赏的时候,也应该注意分寸,不要让它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分清现实与虚拟之间的差距,多看一些有益身心健康正能量的直播,弥补精神上的空虚,使生活变得充实。再次提醒广大网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论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要合理使用互联网,慎重对待打赏行为,理智消费,量力而行,不能为了获得虚拟的存在感而触犯法律的底线。

责任编辑:赵鑫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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