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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动车撞上小轿车,人车两伤,到底谁担责?

发布时间:2021-12-28 09:45:18



    生活中总是

    有一些电动车

    闯红灯、占用快车道、逆向行驶

    非法载人、不戴头盔......

    这些你以为的“一时方便”

    有可能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

    案情简介

    9月23日,雷某驾驶着小轿车沿宝泉岭某路由北向南行驶到交叉路口,与尚某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四轮电动车相撞,事故造成双方的车辆受损,雷某也因此受伤。经认定,电动车主尚某需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雷某承担次要责任。

    事后,雷某与尚某协商赔偿事宜时始终不能达成一致,雷某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为尽快解决纠纷,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雷某与尚某对于赔偿数额存在较大分歧。雷某表示自己受伤住院治疗、修车都花了不少钱,遭了不少罪。尚某觉得自己车辆也受损了,自己也是受害方。双方始终各执己见,争论不休。调解时,法官耐心的听取双方的意见,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释法明理,站在双方的角度耐心调解,并提出多个调解方案。在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12月23日,尚某主动将赔偿款一万余元送至法院,双方纷纷表示“三九寒冬彻骨寒,法院解纷送温暖”。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就此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王媛    

文章出处:宝泉岭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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