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总是
有一些电动车
闯红灯、占用快车道、逆向行驶
非法载人、不戴头盔......
这些你以为的“一时方便”
有可能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
案情简介
9月23日,雷某驾驶着小轿车沿宝泉岭某路由北向南行驶到交叉路口,与尚某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四轮电动车相撞,事故造成双方的车辆受损,雷某也因此受伤。经认定,电动车主尚某需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雷某承担次要责任。
事后,雷某与尚某协商赔偿事宜时始终不能达成一致,雷某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为尽快解决纠纷,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雷某与尚某对于赔偿数额存在较大分歧。雷某表示自己受伤住院治疗、修车都花了不少钱,遭了不少罪。尚某觉得自己车辆也受损了,自己也是受害方。双方始终各执己见,争论不休。调解时,法官耐心的听取双方的意见,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释法明理,站在双方的角度耐心调解,并提出多个调解方案。在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12月23日,尚某主动将赔偿款一万余元送至法院,双方纷纷表示“三九寒冬彻骨寒,法院解纷送温暖”。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就此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