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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法院2021丨聚力执法办案,将“打官司不求人”进行到底!

发布时间:2021-12-28 09:49:06





    2019年两会上,省法院院长石时态向全省人民作出了“努力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这是我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重大举措。九三人民法院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用实际行动诠释“打官司不求人”的真正内涵。

    01 让老百姓了解诉讼流程,打官司“不需求人”

    持续强化“黑龙江移动微法院”、“统一送达平台”、“云庭审”和12368诉讼服务等平台的应用,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云庭审等方式拓宽司法服务渠道;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设施,提供更加便民的立案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张贴“诉讼流程图”和“提交证据指引”挂图,并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打官司不求人”服务指南,方便当事人以最快捷的方式了解诉讼程序,完成相关诉讼材料的准备;开通“企业微信”,用认证账号与当事人进行联系,切实消除当事人疑虑。2021年通过网上立案160件,跨域立案26件。

    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在诉讼

    服务中心设置电子导诉台,方便

    当事人获取诉讼服务所需模板、

    了解立案、信访流程等。

    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门外张贴引

    导海报,方便当事人了解诉前调

    解、网上立案、跨域立案。

    发布“打官司不求人”服务指南,

    涵盖法院办事流程、诉讼知识、

    所需证据材料、典型案例等内容,

    并制作“一键跳转”链接。

    02 让老百姓感受司法为民,打官司“不用求人”

    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在审判实践中做到依法能公开的全部、全程向社会公开,减少当事人获取信息盲点,彰显司法透明度。

    对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依法减免诉讼费用,主动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上门司法服务,对确实无法到庭诉讼的当事人采用“云庭审”方式进行案件审理,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2021年以来开展上门调解、炕头法庭、饭桌法庭等巡回审判100余次,上门送达200余次。

    7月21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了一通咨询立案相关事宜的电话。经详细询问得知,李某是一位残疾人,因行动不便无法来本院提交诉讼材料,心里很着急。当日下午,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驱车前往李某所在的嫩江市跃进农垦社区,为李某进行上门立案,并在返回法院完成后续分案工作后,第一时间电话告知当事人承办法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两位耄耋老人相濡以沫20年,最终却因离婚纠纷对簿公堂。承办法官分别与两位老人进行了沟通,充分掌握了双方之间产生纠纷的原因。考虑到李某身体状况不好,出行十分困难,承办法官在征得汪某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在李某家中进行庭审。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两位老人都有自己的委屈和不满,经过法官的引导和释法明理,二人最终心平气和地进行了沟通。因李某心意已决,汪某也选择接受李某的决定,同意离婚。随后,双方子女也表示,愿意将自己的父母接回赡养。至此本案顺利结案。

    姜某、刘某育有五名子女。姜某于2013年6月因病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刘某将五名子女诉至九三人民法院,要求单独继承该房屋。刘某的小女儿由于在外地工作原因,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利用“云庭审”对本案进行了线上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官对双方释法明理,并结合实际与当事人交流了不同处理方法可能产生的影响。最终,五名子女均同意放弃继承权,该房屋归刘某单独所有。

    刘某已经77岁高龄,近年来又患上了血液病,导致身体状况不佳,目前由大女儿负责照料。得知这种情况后,承办法官嘱咐其他子女,一定要多抽出时间看望、关心母亲,让老人度过开心快乐的晚年。

    老赵一家经协商,决定由儿子小刚赡养老赵,其存款、工资以及房产均由小刚支配,其他3名子女表示同意。然而,共同生活不到一年,老赵后悔了。想与女儿一起生活。因财产问题协商无果,老赵将小刚诉至九三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到老赵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主动提出“上门服务”。开庭过程中,老赵表示儿子不孝,对自己不好还占着自己的钱。儿子则十分委屈,表示自己没花父亲一分钱,动用的存款都给其看病用了。法官分别从法律、亲情角度出发,耐心细致的向双方释法明理,二人情绪得以平复。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父子达成和解,儿子将工资卡及父亲的剩余存款全部归还父亲,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03 让老百姓获得公正裁判,打官司“不必求人”

    成立速裁快审团队办理简单案件,设置专门送达分流员,对所有案件被告方通过统一送达平台进行电话送达,并根据当事人电话应诉情况对案件进行分流,形成多数简单案件快调速审,少数复杂案件精细化审判的审判体系。提高审判工作效率、缩短办案周期。

    通过财产查控、失信曝光、限制高消费、联合信用惩戒等制度措施与威慑机制,依法准确适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相关义务。2021年以来,本院执行局共执结案件1326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037.36万元。

    2014年,滕某与蔡某、于某等五人合伙种植土地,年底结算,滕某欠其他五人化肥款6.4万元。本院依法判决滕某夫妇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然而滕某态度消极,表示没钱偿还,五原告无奈下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与滕某联系,对其释法明理,表明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可能被拘留。最终滕某夫妇迫于压力一次性偿还了借款,至此本案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向本院送来锦旗,感谢执行干警短期内帮忙要回欠款,解决了他们之间长达7年的纠纷。

    吴某诉朱某、刑某、刑某乙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判决三人偿还欠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因三名被告人下落不明,本院依法进行了公告送达,并对三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执行干警发现刑某名下有已生效的保险,随即通过保险公司查到刑某电话,与其取得了联系,此时的刑某依然表示没钱,没能力偿还欠款。本院依法对刑某进行强制退保,提取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执行,并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可能承担的后果。迫于压力,刑某同意偿还欠款。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目前第一期执行款已履行完毕。收获“意外之喜”的吴某来到齐齐哈尔法庭,向干警送上锦旗表达感谢。

    张某、袁某二人系多年好友,张某陆续向袁某借款6万余元。在借款到期后,张某不但没有还款,还有意躲避袁某。嫩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立即归还借款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嫩江法院发现张某名下仅有一张工资卡可供执行,然而该银行账户已因其他执行案件被九三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袁某通过嫩江法院向本院提出参与分配申请,本院对参与分配申请书及执行依据进行审查,依法制作了分配方案。执行干警向另一位申请执行人云某解释了执行分配相关法律依据,云某表示理解,也认可了分配方案。袁某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本院执行干警手中,感谢他们依法执行、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行动,更感谢他们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经范某介绍,马某从李某处借款32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双方签订借款合同,介绍人范某为其做担保。然而借款到期后,马某没有按约定还款,李某将马某、范某诉至九三人民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

    尽管双方在诉讼阶段达成调解协议,但马某未能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此时马某竟然“没了踪影”,执行干警找到范某,向其释法明理。范某表示,如果没有自己担保,李某也不会把钱借给马某,并表示愿意替马某偿还借款,然后再向其追偿。目前,范某正在积极履行给付义务。李某向本院执行局送来锦旗,感谢执行干警让这笔“没希望”的欠款有了着落。

    04 让老百姓清楚纪律规定,打官司“不能求人”

    制定落实立案不求人、诉讼不求人、执行不求人相关规章制度,每月坚持定期通报、全院排名公示,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住人、管住案、管住事。通过案件评价及时发现群众诉求是否得到公正审理并及时进行纠错,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执行过问案件登记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内外部人员过问和插手案件相关问责规定,督导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备案,以严格问责促进工作负责。同时广泛受理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05 让老百姓认可法院工作,打官司“不去求人”

    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通过诉前诉讼风险提示、诉中权利义务告知、判后释法答疑、接访宣讲法律规定等各个环节工作,把释法说理落实到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案件审理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实现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不仅可以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结果,更能感受到司法过程的理性和温暖。

    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张某放学后从家中返回学校取英语试卷,当张某取完试卷想要回家时教学楼门已经关闭。张某登上二楼窗台寻求救援,不慎意外坠落造成腿部受伤。张某父母多次与学校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将该学校诉至九三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的监护人认为张某系未成年人,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而学校则认为已经尽到安全教育义务。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判决,并对双方进行“判后答疑”,详细解释责任划分的依据。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双方均表示服判,张某的父母还向法院送来锦旗,感谢法官的公正审判。

责任编辑:王媛    

文章出处:九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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