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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九三人民法院“无声”调解聋哑夫妻离婚案件

发布时间:2022-01-26 09:54:50



    王某与曹某均为聋哑人,二人于2007年结婚,婚后时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王某认为二人感情破裂,但曹某认为残疾人再婚不容易,不愿意离婚。王某将其诉至九三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女儿归自己抚养,并要求曹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承办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多次跟两人及亲属联系沟通,协调好来法院调解。考虑到原被告的特殊情况,为克服语言交流障碍,承办法官特约手语老师通过视频形式参与调解。

    在第一次调解过程中,因双方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与二人分别通过纸笔书写的方式进行沟通,充分了解二人想法,耐心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并再次组织调解。最终,在法官和手语老师的协助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这场“无言”的离婚案件落下帷幕。

责任编辑:王媛    

文章出处:九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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