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不还款?
银行账户没有可执行财产?
没关系!
理财型保险金同样可以强制执行!!
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红旗岭人民法庭依法成功扣划被执行人刘某购买的理财型产品保险金,为那些逃避执行的“老赖”敲响了警钟。
案情回顾
刘某因拖欠代某2万余元借款未予归还被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代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刘某名下财产进行了调查,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原告代某因身患疾病急需此笔钱款住院治疗,执行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刘某释法明理,但刘某仅在年前拿出1700元后便称自己无能力偿还此笔债务。
执行法官并未因此放弃,多方走访查询了解到刘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过理财性质的保险产品,随即发出执行通知书,高效利用线上委托,依法成功冻结了刘某名下保险2万余元。面对冻结的保单,刘某没想到这样的“隐形财产”法院都能查封并表示愿意用保单钱款偿还此笔欠款。通过执行法官和法庭干警60余天的不懈努力,此案圆满执行完毕。
法官说法
被执行人购买的带有理财性质的保险,其实质上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划、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财产,近年来随着法院破解执行难工作的不断推进,全社会参与、支持执行的氛围越来越浓,“老赖”的生存空间愈发狭小。再次提醒那些抱有侥幸心理意图藏匿、变相隐瞒财产的被执行人,“自作聪明”只会适得其反,若情节严重将要追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最终将受到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