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无情的反弹,迎来了今年的“倒春寒”,但绥北人民法院青年人民法庭的执行干警们却用实际行动温暖了当事人的心。
在耿某某与杜某某离婚析产纠纷案件中,法院依法判决杜某某协助耿某某过户房产。由于耿某某的居住地哈尔滨市受疫情影响,导致她无法到审理案件的松花江人民法庭申请执行,耿某某遂到位于哈尔滨市的青年人民法庭,请求立案执行。青年人民法庭作为省法院设立的人民法庭执行案件管理改革试点单位,充分发挥执行团队力量和司法为民的宗旨,受理了她的立案申请。
执行团队接收案件后,起初认为该案没有什么难度,只要向不动产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不动产中心协助过户即可,但事实并非如此。当执行干警与耿某某来到哈西不动产中心后才得知,不仅该房的贷款没有还完,且杜某某下落不明,无法变更贷款偿还人,也就无法办理过户。见此情况,耿某某带着哭腔央求不动产中心人员说:“法官太忙,只能来一次,求求你们给我办了吧!”执行干警听了耿某某的话啼笑皆非,当即向耿某某解释,案子立了,这是执行法官的职责,不管跑几趟,必须把事办成才行。同时告诉耿某某赶紧找银行把贷款偿还人变更,再来不动产办理过户。
第二天,耿某某就打来电话说,银行要求杜某到场,原贷款人不到场变更贷款偿还人,银行没有这样的先例。执行干警在安抚耿某某的同时,向耿某某要来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经过与银行多次沟通,银行终于同意了执行干警的意见:法院向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银行出具书面说明,一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给耿某某办理过户手续。
过了几日,在银行经过层层审批至总行出具书面说明后,执行干警与耿某某再次来到哈西不动产中心办理房产过户。但此时不动产中心工作人员发现,该房产坐落在红旗农场,产权证是农垦的,而土地证是哈尔滨市的,不动产中心从来没有办理过这样的业务,需要现场研究该如何办理。执行干警耐心的与不动产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研究,并主动联系原农垦不动产工作人员,积极配合不动产中心工作人员上传后台,两个小时后,终于将杜某某的房产变更至耿某某名下,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当耿某某拿到不动产权证时,热泪盈眶的说:“我和杜某某刚离婚,现在没有工作,还带着一个孩子,房子就是老百姓的命!为了给我过户,法官一趟趟跑银行、一次次和不动产中心联系,还不厌其烦地做我思想工作,真是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