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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绥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促使被申请人主动偿还债务

发布时间:2022-04-20 09:16:16




    近日,绥北人民法院和平人民法庭成功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有力的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申请执行人绍某向和平人民法庭提出对被执行人高某的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8万元。立案后,法庭执行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高某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经查,被执行人高某没有可执行财产,只在农场有一片土地,但该土地已处于查封状态,本案只能轮候查封。

    近日,和平人民法庭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高某的土地查封到期,第一时间驱车前往当地对被执行人的土地进行查封,并对高某下达查封手续。当高某得知其土地要被继续查封,便向执行干警表示自己有还款能力,想用现金进行偿还。最终,申请人全额领取了执行款,至此,双方达成和解,案件顺利执结。

    图片(被申请人向申请执行人交付欠款)

    下一步,和平人民法庭将继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帮助辖区群众解决问题,为辖区群众带来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王媛    

文章出处:绥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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