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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红兴隆人民法院:细化破产工作 提高破产质效

发布时间:2022-04-24 09:28:24



    为深入贯彻省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特别是在办理破产案件中的职能作用,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召开了办理破产工作专班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汇报会。会议由红兴隆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长何庆安主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细化破产工作

    汇报会上,立案庭庭长、办理破产工作专班副主任刘太明就红兴隆人民法院自垦区法院改革以来的首例2起执行转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的招募方式、评审方案、择优指定程序、债权登记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地点等案件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破产清算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步骤、时间安排等情况向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作了详实的汇报。

    提高破产质效

    何庆安强调:

    一要以本院首例2起执行转破产清算案件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联合省直有关单位制定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理破产”指标行动方案》和《2022年红兴隆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二要制定提升“办理破产”指标工作台账,对标破产债权保护(时间、成本、回收率)、破产法律框架质量指数两项指标,持续优化企业破产案件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提升办理破产案件专业化水平,提高破产案件处置效率和债权人回收率;

    三要善于总结经验做法,制定相关工作细则,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动、立审执联动,有效提升在全省法院营商环境评价中的得分和排名,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王媛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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