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助力辖区法治和行政执法环境建设,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近日,绥北人民法院行政庭在公开审理原告孙某诉被告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绥化分局行政处罚一案的庭审中,除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且出声之外,我院还公开邀请了被告单位行使行政职权的治安、消防、法治、交通及车辆管理部门的部分行政执法一线干警旁听观摩庭审活动。
因考虑到疫情期间当事人不便外出,经征求原告的意见后,合议庭采取了由被告到庭应诉、原告在家中通过手机端远程线上开庭的方式主持了庭审活动。原、被告双方在合议庭的有序主持下,紧紧围绕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焦点问题,充分陈述、举证质证、辩论发言,实现了庭审查清案件事实的审判目的。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主持召开了依法行政座谈会,行政机关负责人及行政执法干警畅所欲言,纷纷表示,旁听了此次庭审,让自己可以以不同的视角看待过往问题,带来了不同的认识和感受。
这次庭审观摩和座谈交流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有效的提升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