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下午3点,家在黑龙江省前锋农场的金某来到了前锋人民法庭,情绪激动地要求与远在韩国的韩某离婚。
金某称2015年自己与韩某一同到韩国工作,2016年在韩期间因性格不合,两人便已分居,因身在韩国无法办理离婚,2020年因父母年事已高自己便返回前锋农场,双方现已无和好可能。金某询问前锋法庭工作人员:“我是咱们前锋农场本地的,但我离婚的对象在韩国安山,应该怎么办?”
经前锋人民法庭审查,确定了本院对此案拥有管辖权后迅速为当事人办理了立案手续,为快速解决该起 “跨国”婚姻纠纷,不增加当事人讼累,承办法官王珍珍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在5月6日通过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法官经审理发现,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婚前缺乏感情基础,2015年双方一同到韩国后不久便分居,双方分居已俞六年,感情确已破裂。经过王珍珍法官的释法析理后,双方均同意离婚,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云审”客户端对调解协议签字确认。最终,历时不到两天,一起跨国离婚案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前锋人民法庭将继续贯彻落实建三江人民法院关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具体要求,把提能力、转作风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将群众满意作为司法工作的最高目标,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处理中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