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务工意外受伤
因伤卧床境遇困难
赔偿款却迟迟未到账
怎么办?
近日
宝泉岭法院执结了一起涉农民工权益案件
执行法官善意文明执行
既为伤者追回赔偿款
又让被执行企业渡过难关
案情简介
2019年,王某(化名)通过他人介绍,来到某屠宰厂从事力工工作。4天后,王某在近2米高的跳板上,在空中接地上力工向上抛递的砖时,不慎脚下滑空,坠落地上,导致创伤性急性硬膜下水肿、多发脑挫裂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疝。
王某住院治疗38天,共花费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合计8万余元。某屠宰厂支付4万元,剩余花费王某垫付。
出院后,王某多次与某屠宰厂协商赔偿未果,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某屠宰厂在30日内赔偿王某各项赔偿款合计8万元。
还款时限已过,王某却迟迟没有收到赔偿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因本案涉农民工权益保护,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立案后随即约谈被执行人,向其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被执行企业向法院表明还款意愿,但最近经营遇到困难,一时拿不出来那么多钱。
执行法官认真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并仔细核实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考虑到屠宰的特殊性及企业长远利益,为尽可能减少执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执行干警不懈努力、多次协调,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申请企业当场给付王某一万元,剩余欠款年底一次性结清。
宝泉岭人民法院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环境为己任,将善意文明执行贯穿执行案件始终,在办理执行案件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于暂时困难但是有良好发展前景的被执行企业,以“蓄水养鱼”而非“竭泽而渔”的方式,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给陷入困境的企业多一点谅解,既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双方达成和解,也给予了困难企业一定的履行期限,使被执行企业能够正常发展经营,顺利清偿债务,让企业家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之外,感受到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