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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件大道理 | 红兴隆人民法院:天上不会掉馅饼 如果掉可能是圈套

发布时间:2022-05-25 09:30:47



    “亲,您购买的宝贝已中奖,

    加客服微信免费领大礼!”

    “真的吗?我这么幸运?

    快加微信!”

    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钓鱼陷阱

    2021年1月,李某收到短信,称其在某平台购买的商品已中奖,可免费领取礼品一份,李某信以为真,添加微信并进入微信群,群主告知李某已将奖品邮寄地址进行登记,微信群马上解散,让李某下载某聊APP查看邮寄进度,同时还能在APP内接一些刷单小任务,李某下载APP后,随即派单员向李某发放任务单,分别有垫资30元、100元、500元等,李某选择30元垫资任务,完成任务几分钟后,被告人王某某通过某平台返还给李某垫资及佣金10元。李某对软件产生信任,继续接单,第二单获佣金21元,第三单获佣金301元,此时被害人对做任务可以返钱深信不疑。

    深 陷 其 中

    李某主动申请继续刷单,“导师”将李某拉至5人微信群,提出连做4笔任务即可返高额佣金,群内2人持续分享刷单成功经验,让李某更加深信高额回报。最终,李某为做4连单借钱垫付10万余元,但提现受阻,“导师”要求李某做完第5单才可提现,群内2人继续分享刷单成功经验并发送返现截图,李某深陷其中又借钱向软件内充值10余万元。充值后“导师”告知李某,因其操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需要再支付12万元才能提现,此时李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法 院 判 决

    被告人王某某系从犯,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主动上缴违法所得,帮助公安机关追缴赃款,除公安机关已追缴的赃款外,王某某另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 官 提 示

    从本案中可以看出,犯罪分子采用发送短信的方式大范围的撒网,在被害人进入圈套后,采用让被害人先得到实惠的方式换取被害人信任,进一步将被害人带入更大的圈套,本案中犯罪分子使用的电信诈骗手段并非很高明,但李某仍然上当受骗,究其原因是防骗意识不强,贪图小便宜,存在自己不会被骗的侥幸心理。从本案我们应当吸取经验和教训,保护好个人信息,提高警惕,遇到诈骗第一时间报警,免得落入他人的“圈套”,又要擦亮“火眼金睛”,准确识别网络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防止“掉坑”!

责任编辑:王媛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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