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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北人民法院开展“未”爱而生主题宣传活动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2-05-26 09:32:36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未来、社会的稳定与家庭的和谐。未成年人正处于一个思想和认知并未完全成熟的阶段,同时也是可塑性非常强的一个重要时期,家长教育好未成年子女是十分关键而且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责任。

    2022年的5月15日为国际家庭日,也是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近期,绥北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以“未”爱而生为主题的保护未成年人宣传活动。

    绥北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向辖区群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家长要为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掌握正确教育孩子法则。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要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起家长是未成年人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做合格父母,依法切实担负起抚养监护教育职责,让孩子在温暖、快乐的家庭氛围中健康成长。

    绥北人民法院各法庭也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讲座活动、开展以在校学生为受邀对象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不断探索创新,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活动中法庭干警围绕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和法律问题,以讲故事的方式为学生讲解基本的自我防范知识和法律小常识,引导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中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司法阳光的温暖,让未成年人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一章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的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此举说明了国家对于家庭教育的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宣传周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喻户晓,引导家长把法律规定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家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后,父母带娃就不能“随心所欲”,而需要“依法带娃”。过去孩子的教育过程中,责任往往是不明确的,这样的困惑长期以来困扰着社会、学校和家庭,也由此引发了大大小小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家庭教育的责任,使学校和家庭能够各司其职,有的放矢。

责任编辑:王媛    

文章出处:绥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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