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构建和谐稳定的法治校园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31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丹一行5人受邀参加友谊县第三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仪式上,友谊县第三小学校长吴洪曦为红兴隆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孙明浩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正式聘任其为该校法治副校长。孙明浩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交流,认真履行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贡献力量。
聘任仪式结束后,孙明浩以《阳光童年 与法同行》为主题给全体师生上了一堂法治课,从校园欺凌基本概念和主要行为、校园欺凌原因和危害、校园欺凌的责任承担和校园欺凌的处理方式四个方面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实际案例,深刻阐述了校园欺凌对青少年的危害及对社会的恶劣影响,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打下坚实的基础。
今后,红兴隆人民法院将通过多种形式的法治活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用司法力量助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