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在这个房子住,缴什么物业费?”
“物业都负责什么啊?”
“门口公共设施坏了修的不及时,我不交!”
“交物业费没问题,关键得提高服务质量。”
……
近年来,查哈阳农场职工群众拒交或者迟交物业费的情况时有发生,业主常常与物业公司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困境,导致纠纷不断。为缓解这一矛盾,6月1日,九三人民法院查哈阳人民法庭组织开展了物业纠纷案件旁听庭审活动,邀请辖区10名职工代表走进法庭,参与庭审。
齐齐哈尔农垦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魏某所在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因魏某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用,该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过去几年的物业费。在庭审过程中,办案法官一方面通过释法理、摆道理等方式劝说魏某主动履行缴费义务,另一方面跟物业公司沟通,希望他们能合理听取业主建议,改善服务,同时适当减免滞纳金。最终,魏某同意支付全部欠缴物业费并当场结清,该公司为其减免了滞纳金并当庭撤回起诉,双方矛盾得以真正化解。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物业公司与魏某的纠纷以案释法,进一步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解读,物业公司表示回去后会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和服务态度,现场职工群众也表示,通过本次观摩对相关知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下一步,查哈阳人民法庭将继续围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