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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车主受托接送邻里孩子,被指“非法营运”并罚款?

发布时间:2022-06-10 09:05:28



    相信很多人在学生时代

    都有搭乘邻居、同学家长的车

    上下学的时候

    但最近王某开自家面包车

    接送邻里亲朋的孩子上下学

    却被交通运输局指责非法运营并罚款?

    案件详情

    王某受亲友邻里所托,自2021年10月下旬开始,每周末驾驶自家车辆接送亲友邻里孩子上下学。由于邻里亲朋间关系和睦,王某并未向亲友邻里收取费用,但亲友邻里心里过意不去,还是自发的支付了费用进行补偿。

    2021年12月31日,王某所在地交通运输局现场检查时发现王某驾驶的面包车拉载6名未成年学生,因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将前述人员带往当地疫情防控卡点进行调查询问。2022年1月5日,该局立案受理王某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一案,并于3月4日作出对王某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王某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遂向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交通运输局对王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判决予以撤销。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

    弘扬真善美是司法引领社会风尚的应有之义。本案中,王某受托驾车接送亲友邻里孩子上下学,起初并未收取费用,后对方主动提出支付相应费用作为补偿,其收取的费用与支出成本相当。法院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罚款决定予以撤销,实质上是对亲友邻里互助这种友善价值观的肯定。

    虽然本案王某的运送行为不属非法营运,但是这种个人之间的互助、互惠行为也有风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可能承担不利后果。故对于拼车出行的群众,法院建议谨慎选择“拼友”,认真了解车辆现状和投保情况,避免由此带来的出行安全隐患和法律风险。

责任编辑:王媛    

文章出处:绥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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