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该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2天时间,实现了快执快结。
连某与孙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孙某以周转资金为由向连某借款2.8万元并出具欠条一份,但在借款到期后,孙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欠款。连某遂将孙某诉至红兴隆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孙某返还原告连某借款本息合计3万元。判决生效后,连某多次催要,但孙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连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案当日,执行法官通过大数据网络查控到孙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联系到其本人后,执行法官没有立即采取执行强制措施,而是先通过善意沟通、柔性执行的方式,向孙某释法明理,阐明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孙某表示愿意支付该笔欠款。
第二天,在执行法官的带领下,申请人连某和被执行人孙某来到银行,孙某支取现金并在法官的监督下当场偿还给连某3万元,至此,该案件在短短2天内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连某感慨的说:“这钱一直是我的一块心病,我要了两年都没有要回来,法院两天就给我要回来了,我终于能睡个好觉了!感谢法院!感谢法院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