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市种奶牛场始建于1950年2月26日,先后隶属于东北人民政府农林部和省国营农场管理厅等,后为畜牧局直属种奶牛场,原以繁育“卡巴金”种马为主的种畜场。1978年根据省畜牧局指示精神,下马上牛,改为繁育“黑白花奶牛”为主的种奶牛场。于2007年3月22日由省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划归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分局管理,现已形成以农业为主,畜牧、林业为辅的综合性农场。
由于山市农场地处偏远,距离农场最近的海林人民法庭还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群众诉讼维权十分不便。经过牡丹江农垦法院党组会多次讨论研究,为方便农场百姓诉讼维权,为山市农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保障,法院决定在山市农场建立一个便民诉讼联络点,法庭可以根据当事人或联络员的预约,及时派法官上门立案、办案,极大地方便山市农场的百姓。
5月20日,牡丹江农垦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何庆安、副院长王振武来到山市农场,为那里的联络点送去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并与农场领导进行座谈,详细了解了农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今后法庭服务的重点内容。
继基层法庭、法官外出巡回办案之后,在偏远农场设立便民联络点这三大举措共同织起了一张牡丹江农垦法院服务农场、服务群众的诉讼网络。全方位覆盖的诉讼网络为牡丹江农垦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管理局、各农场、所有垦区百姓提供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