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专题报道   司法公开   法院工作   法官园地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法治论坛   法律法规 

 

红法英模 | 红兴隆人民法院黄志丽:百姓的知心法官

发布时间:2022-07-04 16:20:37



    黄志丽,女,汉族,197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巷口人民法庭庭长。2012年被评为“全省十佳法官”,荣立个人二等功,并当选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知心法官

    在黄志丽心中,每一起民事案件,都连结普通百姓的一家生计、关乎一方社会稳定。她坚持又好又快办案,平均每天办结近2件,上诉率不到3‰,是大家公认的“办案标兵”。她坚持调解优先,深入乡村、社区,先后走访了近万名当事人,熟悉当地民风民俗民情,用心查清民事纠纷产生的原因,她办结的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了90%,是大家公认的“调解能手”。

    她坚持因案施策,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大力宣扬家庭传统美德;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教育当事人诚实守信;在审理相邻纠纷案件中主张谦恭礼让、和睦相处;在审理赡养抚养案件中弘扬敬老爱幼美德……一件又一件关系百姓民生问题纠纷的化解,法、理、情的完美融合,春风化雨般地滋润民心,赢得群众对司法的理解和信任。

    从事法官十多年,黄志丽走在路上,常有人喊她“丫头、闺女、妹子”等等,她也记不清是哪个案件的当事人了,有朋友听到,就问怎么会有这么乡土的称呼?她自豪地说:“这多亲切呀!”这是对她工作的肯定,对她法官生涯的认同。

    这就是黄志丽,她是扎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杰出代表,在她的身上充分体现了当代共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集中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风貌。

    学英模 谈体会

    黄志丽法官是“时代楷模”,是“知心法官”,她扎根基层总结出“三个贯穿始终”审判工作方法,创设“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黄志丽法官的事迹让我深受鼓舞与震撼,她柔肩担正义,真情解民忧,作为一名青年干警我要努力向她学习,学习她一心为民,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学习她恪尽职守、迎难而上的担当精神。

责任编辑:单妍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787300 位访客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邮编:150090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