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宇,中国共产党员,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17年进入建三江人民法院工作,2020年被评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2021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现任建三江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分管财务工作。
坚持笃学不倦 夯实理论之基
法院财务工作是法院审判执行业务中非常重要的保障性、基础性、服务性工作,不仅内容多,而且工作性质杂乱,容不得半点虚假和差错,做好基层法院财务工作要求财务人员不仅要脚踏实地、细致周密,更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综合素质。王晓宇同志能很好地利用“八小时之外”的时间,熟悉财务相关法条、规定,了解财务文件的精神。与此同时,她结合自己工作的实际特点,合理安排时间,主动学习法律相关知识,多学习勤思考,不断积累经验,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升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
践行知行合一 恪尽担当之责
建三江人民法院自2019年上划至省法院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对财政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管理、绩效目标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加精细化的要求。王晓宇同志先后完善建三江人民法院财务报销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历年预算编制、绩效目标考核、国有资产管理上报、年终决算等工作。全体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责任意识等也得到进一步提升。
随着案件量的逐年递增,财务工作的内容也在与日俱增。2019年至2021年,王晓宇同志同全体财务人员完成收诉讼费13000余笔共计3000余万元,退费2700余笔共计700余万元;收执行款7800余笔共计2.5亿余元,发放执行款6300余笔共计2.4亿余元;上缴国库2300余万元等工作任务。及时准确地处理涉案款物也提高了审批的效率,提升了当事人的满意度。
牢记初心使命 常怀为民之情
廉洁修身从古至今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在财务工作岗位上,廉洁修身的意义尤为重要。工作岗位的严谨性质,使王晓宇同志在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方面不断地进行主动修正,打磨自己的业务能力。
“不管是财政的经费拨款还是当事人的诉讼费、罚没款以及执行款项,每一分都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有据可查、有据可依,不奢侈、不浪费,更不损公肥私。”王晓宇的话语中充满着青春的力量。
欣逢盛世,当不负盛世。5年的财务工作带给王晓宇的,不仅仅有荣誉,更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责无旁贷的使命感、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心中的那份责任激励着她丝毫不敢懈怠,继续努力乘风破浪、笃行致远。
“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王晓宇从事着看似轻松单调,实则繁琐庞杂的财务工作,只有把这份工作做精做细做实,才能算是一名称职的财务人,才能算是一名合格的新时代奋斗者。她将继续秉承初心,砥砺前行,不负韶华,为审判事业彰显青春蓬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