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九三人民法院在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中,向当事人发出要素式判决书。这是九三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要素式裁判文书。
因该案事实清楚,双方诉辩意见明确,承办法官潘庆敏决定引导双方当事人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选择适用要素式裁判文书。开庭前,工作人员就案件适用简化裁判文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告知,并送达了诉讼要素表,指导当事人逐项填写。庭审中,潘庆敏围绕双方有争议的要素进行了审理,引导当事人举证和质证,将诉辩过程详细记入庭审笔录。
庭审结束后,法官重点对庭审争议焦点进行梳理,对当事人诉辩意见、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裁判理由进行阐述,及时作出判决。这份要素式判决书篇幅简短,一目了然,帮助当事人明晰重点、理清思路,让当事人看得清楚、读得懂,兼顾了效率和效果。
近年来,九三人民法院积极推动繁简分流改革,努力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对简易、小额、无争议案件的裁判文书有针对性地进行“瘦身”,这起案件的审结为今后本院创新裁判文书撰写方法,简化裁判文书格式和篇幅进行了有益尝试,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要素式民事裁判文书是指对于能够概括出固定要素的案件,在撰写裁判文书时不再分开陈述当事人诉辩意见、本院查明、本院认为部分,而是围绕着争议的特定要素,陈述当事人诉辩意见、相关证据以及法院认定的理由和依据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