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专题报道   司法公开   法院工作   法官园地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法治论坛   法律法规 

 

院长带头办案 示范引领做表率

发布时间:2022-08-15 17:43:10



庭审现场

    “现在开庭!” 8月11日下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被告人高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在建三江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次庭审由农垦中院院长、一级高级法官张国斌亲执法槌,省检察院农垦分院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徐恒才出庭支持公诉。

    开庭审理前,张国斌院长认真阅读了案件卷宗材料,组织合议庭召开庭前会议,深入研究分析案情,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为庭审做好了充分准备。

    合议庭按照法律规定,为被告人高某某指定了辩护律师。庭审中,在审判长张国斌的主持下,合议庭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赔偿请求,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庭审全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繁简得当,条理清楚,为广大员额法官起到了示范作用。

    农垦中院对本案将择日作出宣判。

    一直以来,农垦中院始终坚持发挥院庭长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之后,院庭长带头办理大案、难案、复杂案。近三年,两级法院院庭长共办理案件29933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2.32%。在今后的工作中,农垦中院将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案件质效提升年”和“创先争优年”为契机,持续推进院庭长一线办案,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责任编辑:单妍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791623 位访客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邮编:150090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