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行动,近日,绥北人民法院北安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实际行动暖心化解纠纷。
案件详情
朱某与庞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2月,庞某以偿还银行贷款为由向朱某借款8万元,并出具了借条一份,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期限。到还款期限后,朱某多次找到庞某要求偿还借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庞某偿还借款8万元及利息。
北安人民法庭调解员接收委派调解该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调解员多次通过多元调解平台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原、被告诉求,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方式高效解决纷争。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调解员主持原、被告来到了北安人民法庭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进行面对面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一确认并核对双方的证据材料,并向当事人阐明了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庞某承认借款事实,但表明现在资金紧张,无力偿还借款。调解员考虑到被告的经济窘境,本着既不损害双方利益,又化解干戈消除矛盾的原则,耐心细致、反复多次释法明理,陈述利弊,逐步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该起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今后,绥北法院将继续加强非诉解纷机制建设,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垦区振兴、龙江振兴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