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优化垦区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近日,绥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龙带领绥北法院诉前调解团队利用一周时间,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积极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为申请人黑龙江省赵光农场物业管理站清理物业费、取暖费等70余户,并将剩余的20余起案件导入了诉讼程序。
黑龙江省赵光农场物业管理站的日常业务是负责赵光农场的物业管理和冬季供暖,由于赵光农场和赵光镇在一个辖区,人员复杂,人口流动性大,有的住户甚至连续3-4年没有缴费。受去年煤价飙升、气候寒冷等多种因素影响,众多住户的欠缴给企业资金盘活带来一定困难。所以赵光农场物业管理站一次性起诉到绥北人民法院90余起物业管理、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
绥北人民法院院党组在了解到该企业的紧急情况后,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龙和立案庭长郭爱江带领诉前调解团队到赵光农场为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该团队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不激化矛盾,不收取诉讼费,在互谅互让前提下,达成诉前调解案件70余件,用户主动上交热费、物业费40余万元。对于其他外地打工、无法送达、有争议的案件、也积极导入了诉讼程序。这是绥北法院阵地前移,诉前调解的一种积极探索,该系列案件的审理,得到了企业和住户的一致好评。
诉前调解是源头清理矛盾的一种积极的争端处理机制,当事人不用承担一分钱诉讼费,而且能够快速的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如果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不履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下一步,绥北法院将继续加强诉源治理力度,努力打造“无讼农场”,为维护垦区和谐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