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某与杨某、程某是认识多年的朋友,2017年秋天,二人因生活所需向苗某借款,此后三年,杨某仅偿还部分利息。2021年初,苗某有些坐不住了,找杨某、程某催讨欠款。二人并不赖账,请求再宽限一段时间,还重新给苗某出具了欠条,约定于2021年秋季偿还苗某借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可欠款到期后,苗某多次向杨某、程某索要,二人仍未能偿还,苗某无奈下,将二人诉至九三人民法院。
该院嫩江人民法庭受理了该案件,承办法官吴艳梅多次通过电话与杨某、程某联系,二人要么不接电话,要么表示人在外地,无法到法院来。通过多方联系、督促,最终二被告同意通过云庭审的方式参与诉讼。庭审中,杨某、程某承认借款情况 属实,但提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经法庭审理,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苗某本金和利息。
近日,苗某再次来到嫩江人民法庭,把手中的锦旗递给了法官吴艳梅,嘴里还不停的说着:“真心的感谢你啊,法官,给了我们公平、公正的判决,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