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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替子还债十年

  发布时间:2012-04-20 16:27:48


    “小胡法官,我来还债来了。”前不久,以为白发苍苍的老人拄着拐棍来到前进人民法庭,将一叠钞票交到了法庭执行中队执行员胡佳伟的手中。老人长出了一口气,这是他十多年来用退休工资上法庭替儿子还得最后一笔债款。
    这位81岁的老人名叫李树仁,是前进农场的退休老干部。1996年,他的儿子李宝珠因为中的赔了钱,欠下了许多债款,连自己和父母的房子都赔了进去。滕某当初借给李宝珠5万元本金,并约定了利息。眼看李宝珠种地赔的一塌糊涂,就是上法院起诉李宝珠也那不回钱来,滕某心急火燎的病倒了。当时已经退休多年的李树仁和老伴仅靠退休工资生活,因为儿子种地欠下的债务把他和老伴的住宅都赔给了债权人。虽然他跟老伴替儿子还债都没有了自己的家,但是他和老伴还是通情达理地理解债权人滕某的不容易,向滕某做出了保证替儿子慢慢还款的承诺,并为了让滕某放心,他和滕某还到公证处做了公证,滕某看着老人的面子和李家的实际情况,也放弃了利息的索赔。父亲承诺替子还债后,每个月都从自己和老伴的工资中拿出500元还给滕某,当时他和老伴的退休工资加起来每个月也只有1140多元。
    李树仁的老伴赵某身患多种疾病,再加上儿子种地赔的家都没有了,更是着急上火,不久便瘫痪在床。李树仁为了给老伴治病,有一段时间没有按时给滕某还钱。滕某担心要不回钱,就拿着公证书与申请执行书来到了前进人民法庭。
    法庭受理后,判定每个月从李树仁的工资中直接扣除510元还滕某,李树仁同意。
    每个月仅有1000多元工资扣除500多还债外,剩下的600多元钱,既是自己和老伴的生活费,还要给瘫痪在床的老伴买药治病,还要交房租,可想而知他们的日子过得多么紧吧。当时已经70多岁的李树仁不得不四处捡些废品补贴家用。
    2005年底,李树仁的老伴去世了。只靠李树仁每个月743元的退休工资,扣除510元还款外,剩下的200多元除掉交房租水电卫生费外,连最起码的生活保障都没有了。74岁的李树仁老人万般无奈地来到了法庭说明情况,请求法庭减少110元扣款,给自己留一点点生活费。前进人民法庭的法官们在了解了李树仁老人的情况后,非常感动,觉得这样诚信的老人应该得到帮助与尊敬,法官们本着人性化执法的理念。将心比心地做通了债权人滕某的工作,法庭不再每月按时扣款了,而是让李树仁老人酌情在每年年底将还款送到法庭来转交给债权人。李树仁老人非常感动法官的人性化执法,每年都自觉的将还款送到法庭。
    为了能够早点换上债款,李树仁老人这些年来没有添过一件新衣裳,天天捡拾废品,生活费省之又省。在2012年春天,81岁的李树仁老人历时十年多终于替儿子换上了5万元的债务,了却了他的一件心事,也打造了一段诚信的佳话。

责任编辑:韩瑞烨    

文章出处:建三江农垦法院前进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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