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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泉岭人民法院:小孩打闹原本平常,家长介入引发事端

发布时间:2022-09-07 09:14:08



    孩子嬉戏打闹时发生摩擦原本平常,家长应正确教育引导,若是家长帮子“报仇”,只会越帮越“忙”……

    案情介绍:

    近日,宝泉岭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8岁的李某与被告金某的孩子在小区广场玩耍时发生摩擦,被告金某听孩子讲述后,二话不说找到李某,用手打了李某左侧面部一下,造成李某面部挫伤。李某父亲带李某治疗期间花费医药费三千余元。因被告拒绝赔偿,李某的父亲代为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李某父亲表示孩子受到精神伤害,除了医疗费,金某还需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金某则表示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双方争议不下,互不退让,庭前调解效果甚微,法院遂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被告人金某侵害李某造成李某身体遭受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判决金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三千余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书生效后,考虑到该案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尽快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及时主动敦促金某履行给付义务,金某及时将赔偿款交给李某父亲。至此,这起因孩子嬉戏打闹引起的家长侵权纠纷案得以解决。

    法官寄语: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而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帮助孩子建立健全的人格,才是孩子未来能够成才的基础。面对困难和问题,家长首先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纠纷,为孩子树立一个阳光、智慧的榜样。“以暴制暴”绝不是解决问题的理想路径,只会让矛盾更深。

责任编辑:王媛    

文章出处:宝泉岭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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