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九月
丰收在望
秋收农忙时节
建三江人民法院及时回应群众需求
将庭审、调解搬到田间地头
优先立案、优先调解
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确保当事人诉讼、农忙两不误
近日,建三江人民法院前进人民法庭回应案件当事人需求,及时解决一起相邻药害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让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
“法官,我家水稻地旁大豆地喷撒农药,把农药撒到我家的水稻上了,导致我的农田遭受药害了,马上要秋收了,水稻被‘药’死了,这可咋办啊!” 面对原告急切的求助,前进人民法庭法官张景霞秉持“百姓有所呼,法庭有所应”的工作理念,马上带领书记员前往现场勘验水稻损失情况。
“起早贪黑耕种一年,就要收获了,现在受了病害,我该怎么办呀?”来到地边原告无助地说道。张法官认真查看了受害水稻的情况,耐心地劝说:“咱先别着急,管理区的同志也在这,还带来了测量仪器,咱们一起走一走,把受药害的土地面积测量清楚再说”。就这样,法官、双方当事人陪同管理区测量人员一同走进水稻地里,认真仔细地测量受药害的土地面积。
测量完后,张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摆事实、讲道理,从法理、道理再到情理、乡情、邻里,耐心细致地做开展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逐渐开始换位思考产生情感共鸣,最后以实际受药害面积为基准,双方当事人来到调解桌前坐下来商谈赔偿事宜。
在张法官耐心细致、春风化雨般的调解下,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赔偿和解协议,也被法官公平公正、耐心负责的工作态度所钦佩。原告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日影西斜,巡回审判车顺利完成了此次巡回审判任务,在夕阳里踏上了归途……
建三江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作为审判工作的常态模式,坚持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创新中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秉持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的便民理念,积极发挥巡回审判职能作用,将人民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家中、炕头,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百姓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