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两个确立”主题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专刊》第22期,以“黑龙江建三江法院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持续强化诉源治理”为标题,刊发了建三江人民法院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经验做法,为法院进一步坚持司法为民、履职担当,妥善解决辖区家事矛盾纠纷增强了信心。
法润春泥更护花!妇女儿童家事权益司法保护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近年来,建三江人民法院始终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致力于打造“有力度又有温度”的妇女儿童保护模式,多措并举全力提升妇女儿童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一是立足审判职能,传递司法温度。针对涉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优先登记立案,优先诉前调解,对于个别诉讼能力弱、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主动引导其对接司法机关法律援助,对经济纠纷类的家事纠纷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优先进行委派调解。对存在风险隐患的案件,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在询问了解案件情况后,进行案件初步风险评估,充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二是建立调处机制,注重多元解纷。打造多元纠纷化解平台,建立与妇联、司法局、街道社区、学校等的家事纠纷联动调处机制,邀请妇联主席、社区代表担任家事纠纷调解员,参与调查、调解、心理疏导及诉后回访等工作,对涉及家庭暴力、妇女维权的案件提前介入、全程跟踪。三是加强诉调对接,源头化解矛盾。坚持调解优先、调解为主的原则,携手佳木斯国家农科区管委会妇联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将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案件委托给工作室,由调解委员会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沟通劝导。尽力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防止家庭成员因对簿公堂、情绪失控激化矛盾,涉妇女儿童家事案件调撤率达90%。四是丰富宣传方式,营造关爱氛围。开展送法进学校,解决普法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推选出14名优秀干警到辖区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模拟法庭、情景演示等启发式、探究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提高维权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活动。
今后,建三江人民法院将以司法审判为主要阵地,以“和谐、保护、矫治、预防”为工作基调,坚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不断延伸服务触角,积极拓展维权职责,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坚实的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