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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北人民法院:多年友情毁于借款?诉前调解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2-10-10 14:09:12



    案件详情

    被告王某与原告衣某是多年好友。2021年2月1日,被告王某向原告衣某借款2.3万元,用于家庭生活,有欠条为证,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王某却以各种理由迟迟不肯偿还。故衣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请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经过调解员的询问得知,被告王某与前妻已离婚多年,孩子由前妻抚养,多年来始终一个人生活,手里只有46.5亩水稻地,但今年已全部卖出。由于王某身体不好,无法常年外出打工,故收入不稳定。王某希望衣某可以接受分批还款,表示自己可以在两年内还清该笔欠款。原告衣某则因妻子前阵子刚做了手术需定期去医院复查,还需供孩子上学为由,希望王某能在一年之内还清欠款。

    眼见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从两家多年好友关系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调解员耐心的释法说理,王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答应一个月内将该笔欠款还清。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进行了司法确认,纠纷顺利化解。

    今后,和平人民法庭将继续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将基层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为辖区群众带来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王媛    

文章出处:绥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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