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绥北人民法院松花江人民法庭大力加强垦区诉源治理,帮助辖区居民快捷化解纠纷,使辖区内诉讼增量明显下降,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今年的5月中旬,当事人薛某驾驶小轿车与于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在道路交叉口相撞,所幸双方车速都不快,未造成人员受伤。后经交管部门认定,于某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薛某承担次要责任。因双方就赔偿事宜久久未能达成一致,近日,薛某将于某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于某承担赔偿责任。
松花江法庭干警接案后,立即联系当事双方了解事故经过。在征得当事人薛某与于某同意后,办案干警联系保险公司到场进行三方调解。经过办案干警的释法明理,当事人薛某和于某最终达成和解,双方握手言和。
治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重在于解纷。松花江人民法庭今年多次采用诉前调解方式为当事人快捷化解矛盾纠纷,大力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让基层法庭连点成线、积线成面,方能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让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街头巷尾、田间地头,为老百姓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