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从事餐饮服务多年,
为拉拢顾客,
遇到熟人也允许赊欠餐费。
然而,
令陈某没想到的是,
这餐费一欠就是26年……
1996年侯某在陈某所开的餐厅多次就餐,积欠餐费1220元。在陈某的多次催要下,侯某于2021年偿还了500元。剩余的720元无论陈某如何催要,侯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诿,至今未能给付。无奈下,陈某只好向九三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本院嫩江人民法庭受理了该案件,承办法官吴艳梅第一时间联系侯某了解情况,侯某态度十分强硬,虽然承认拖欠餐费的事实,但是明确表示拒绝给付。并表示,由于陈某多次找自己催要,不分场合不分时间,对自己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双方也因此产生矛盾,多次发生争吵。几次调解均未能化解双方的怨气,侯某态度依然坚决,承办法官决定依法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在上门向侯某送达开庭传票时,吴艳梅再次对其释法明理,表明其与陈某已经形成餐饮服务合同,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并告知侯某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侯某迫于压力,主动找到陈某和解,并在开庭之前一次性偿还了剩余的餐费,陈某向本院撤回起诉。近日,本院干警再次驱车来到侯某家,向其送达了撤诉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