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过程中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宝泉岭人民法院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为落脚点,切实将“为群众办实事”融入各项执行工作中,将“纸上权利”尽快转化为“真金白银”。
利刃出击 快执快结纾民忧
案件无大小,件件连民心。针对5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宝泉岭法院制定措施、计划,确定执行时限,力争做到快执快结。
2015年8月,严某雇佣李某为某小区的住宅楼做防水、隔气等工作,人工费为四万元。工程结束后,严某拒不付款,李某将其诉至法院。在判决严某立即支付李某人工费四万元的文书生效后,严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为确保李某的血汗钱快速执行到位,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严某对其释法明理,阐明其中利害关系,并告知严某,法院会依法调查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并采取强制措施,严某始终不履行义务并拒绝接听电话。
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坚持每日通过线上财产查控系统查询严某的财产情况,终于在一次网络查控中发现严某的保险保单中有足够的现金价值可供履行欠款,执行干警迅速联系有关部门冻结此笔财产。在强大执行压力下,严某来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来到李某劳作的工地将执行款交付到李某手中。
“法院审判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工作是为了使权益真正实现。”执行干警感慨说道。
易货执行 多措并举维权益
借鉴股权置换等经典案例,宝泉岭法院开创易货执行新举措,巧妙运用“以物抵债”方式成功将案件执结,在最大限度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被执行人顺利度过无力偿还执行款的窘境。
“对方一直没钱,还想着自己的钱再也拿不到了呢,没想到能通过这种方式拿回来!”在执行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时,经过网络查控和线下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在与张某取得联系后,得知其在外地打工,疫情原因,目前为失业状态。在通过微信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张某想起在宝泉岭存放有轮胎和机油,可以用以抵偿申请人的执行款。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沟通,申请人明确表示自己对被执行人张某提供的轮胎和机油没有需求,不同意接收。
执行法官想到宝泉岭管理局某易货公司应该能解决本案面临的困境。在与之取得联系后,易货公司表示愿意协助法院执行。在取得申请人同意后,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易货,看完货品,易货公司同意接收被执行人的轮胎和机油,并用等价商品给付申请人,案件圆满执结。
部门联动 拘执打击无死角
执行实践中,总有一些被执行人刻意躲避债务,规避执行。针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以借车、租车等形式驾驶非营运车辆的行为,宝泉岭人民法院发布全省首张《限制驾驶令》,在限制被执行人使用车辆的同时,告知被执行人如因工作生活或生产经营所必需而需要驾驶车辆的,需向本院申请解除限制驾驶令,擅自违反将负严重法律后果。
宝泉岭法院加强与交警部门联动,累计发放422份《限制驾驶令》,近半数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执行标的356万元。
针对一批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宝泉岭法院与辖区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讯公司建立联动机制,为本院开设绿色通道,简化内部审批手续,设立专口、专人查询被执行人手机号码及使用状态。查询到被执行人手机号码后,将法律文书以电子送达方式为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成功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使得一批面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起死回生”。
阳光执行 廉洁监督全方位
“太谢谢你们了,法院工作效率太高了,这么快我就拿到钱了”一次集中发放案款的活动,40余名申请执行人参加,当事人“零距离”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的高效,并由衷的感谢执行法官与所有参与执行人员,为其付出的努力点赞。
宝泉岭法院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思路,不断拓宽执行公开渠道,通过主动邀请当事人参与执行、集中发放执行案款等方式,切实保障当事人在执行领域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提升辖区人民群众满意度。
在全国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宝泉岭人民法院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多措并举,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转作风、促执行的强大动力,以执行利剑之芒破执行难之局,精准发力为民解忧,奋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