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我是真的没钱,但在宝泉岭还存有轮胎和机油,能不能商量一下,用这些东西抵债?
申请执行人:我要你这些轮胎和机油没有用啊!
近日,宝泉岭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巧妙运用“以物抵债”方式成功将案件执结,在最大限度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被执行人顺利走出无力偿还执行款的窘境。
被执行人有心但无力偿还欠款 法官来帮忙
执行
执行法官在执行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时,经过网络查控和线下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在与张某取得联系后,得知其在外地打工,疫情原因,目前为失业状态。
在通过微信送达执行通知书和电话联系张某时,张某想起在宝泉岭存放有轮胎和机油,可以用以抵偿申请人的执行款。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沟通,申请人明确表示自己对被执行人张某提供的轮胎和机油没有需求,不同意接收。
执行法官想到宝泉岭管理局某易货公司应该能解决本案面临的困境。在与之取得联系后,易货公司表示愿意协助法院执行。在取得申请人同意后,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易货。看完货品,易货公司同意接收被执行人的轮胎和机油,并用等价商品给付申请人,案件圆满执结。
结果
通过新兴的易货交易产业,巧妙的处理申请人不接收被执行人仅有的可供执行财产,以可供执行财产的现有实际价值,通过易货公司,置换等价值的申请人同意接收的物品,实现以物抵债,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宝泉岭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持善意文明执行工作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针对执行案件难点、堵点、痛点出实招、出巧招,灵活运用执行方法,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切实将群众“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