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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泉岭人民法院:身边案例| 捡回一只淹死的野生动物,出售后竟摊上大麻烦

发布时间:2022-11-30 10:52:24




    近年来,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天越来越蓝,水越来越清

    我们生活的环境也越来越好

    很多消失多年的野生动物

    也纷纷重回人们视野

    ……

    猞猁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但有些人为了一己私欲

    非法售卖猞猁皮

    结果锒铛入狱

    受到法律的严惩

    2014年7月的一天,王某在某市林场捡到一只猞猁(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死体,剥皮后将猞猁皮带回家中。王某以1500元价格出售给李某, 李某又以2300元价格出售张某。后张某将猞猁皮带至自己经营的山货行制成标本。

    2019年6月,被告人王某、李某、张某被抓获。案发后,2019年6月21日至27日,公安机关对张某经营的山货行和李某、张某住所进行搜查,搜查并扣押猞猁标本1只,动物死体及制品,水曲柳木材,钢丝猎套、铁夹子、木把扎枪、肩背式电击机等。经鉴定,该猞猁皮价值人民币1002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李某、张某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三被告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符合缓刑条件,可以宣告缓刑。故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二、被告人李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三、被告人张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四、禁止被告人王某、李某、张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与野生动物及野生动物制品相关的活动。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保护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达到一定的价值,即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在此

    法官特别提醒

    1

    提高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严禁买卖、猎捕、杀害野生动物。

    2

    拒绝吃“野味”,摒弃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3

    发现有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或有经营、运输、贩卖、加工、制作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4

    不购买来历不明的野生动物当宠物。如果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野生动物或者捡到野生动物尸体,可以向公安机关或直接向当地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姜静文    

文章出处:宝泉岭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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