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专题报道   司法公开   法院工作   法官园地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法治论坛   法律法规 

 

建三江人民法院:转作风 提能力 小法庭释放“大效能”

发布时间:2022-12-13 09:17:09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基层中的基层”,更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先锋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建三江人民法院前进人民法庭坚持认真学习践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司法为民各项举措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更加高效便捷,以“小法庭”释放司法为民“大效能”。

    强化四项能力,提高审判质效

    前进法庭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在逻辑思维能力、反应处置能力、独立分析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的“四项”综合能力上,对干警进行硬性训练。要求干警不仅要熟悉立法原则,法律条文,还要通晓法理,了解法学动态理论。为此,法庭每季度对干警进行了法律知识和人文科技知识的强化培训。为了提高培训质量,还制定了“三学三查三找”措施,即:学知识,查自身,找不足;学业务,查工作,找差距;学典型,查业绩,找根源。通过“四项”能力的培训,干警提高了“两个素质”,并极大地提升了审判工作质效,为当事人带去了更多的便利。2022年1-11月,受理民商事及执行案件872件,同比增长23.34%,结案806件,同比增长21.94%,综合结案率89.96%,同比上升2.34%。审判质效的提高,为司法保障辖区的和谐稳定起到了强有力的推进。

    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公信

    为全面改进司法作风,前进法庭将《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准则》《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等编辑成学习读本32册,发放到每名干警手中,并开展系统性学习10次,党支部学习29次。规范着装,风纪严整、态度和蔼、公正高效。形成了公平、公开、公正、为民的司法作风和勤政、文明、务实、高效的业务水平。礼法并用,取信于民、服务于民、亲近于民,这是以人为本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化,也是司法文明和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与此同时,还通过公众开放日和报纸、网站等媒体开展有效的法治宣传,不仅提升了法官司法为民的形象,同时还推进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发挥审判优势,优化营商环境

    每个涉企案件的公正处理都是人民法庭护航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辖区某农民合作社因买卖合同纠纷将一家米业公司诉至法庭。原来,某米业公司向某农民合作社购买大米,农民合作社将大米交付米业公司后,米业公司在交纳了首付款后经催告后未及时缴纳剩余粮款,该农民合作社遂诉至前进法庭,要求米业公司给付剩余粮款并支付违约金。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米业公司有意继续履行合同,只因资金周转不畅,需较长时间筹措资金。原告农民合作社受疫情影响严重,也想继续履行合同。经过法官细致耐心解释,多次做双方工作,帮助双方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最终,该农民合作社同意给米业公司留出较宽裕的时间来筹措资金,并在给付违约金上作出让步,米业公司也同意按照此种方式继续履行合同,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为深度适用《建三江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建三江辖区经济发展的意见》20条,前进法庭与建三江农商行前进支行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座谈会,为金融机构高效化解金融纠纷,保证金融债权依法及时回收提供司法服务,进一步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司法力量护航辖区经济高效发展。

    打造党建载体,带动司法服务

    前进法庭党支部成立伊始,开展了以打造 “212311”便民工作模式为载体,即根据辖区社会的实际特点,百姓对司法工作的实际需求,结合法庭自身特点,整合资源,形成了以2个示范岗、1辆科技巡回审判车、2个大厅联动、3个进入开展、1室专项调解、1员全程监督的工作模式,大力提升司法为民质效的工作。通过这一载体的实行,以“党员示范岗”、“巾帼示范岗”为先锋,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普法3次,到田间、管理区、百姓家中巡回审判23次,切实达到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保和谐的最终目标通过各项便民载体工作的开展,使法庭的效能建设工作明显提高,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姜静文    

文章出处:宝泉岭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841662 位访客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邮编:150090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