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5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3时,一起大兴农场种植户王某欠缴承包该场土地利费税的执行案件由建三江农垦法院大兴办案组协助红卫办案组强制执行,将农户王某存放于大兴农场三区九站的玉米农产品37.54吨予以强制变卖。
此次强制执行任务中,由建三江农垦法院执行局局长付廷彦带领院干警于文和、杨国春放弃周末休息时间亲自到现场指挥,大兴办案组全体干警协助红卫办案组组长吕建明参加此次执行任务,由大兴办案组组长刘汉生组织协调大兴公安分局、司法科、粮贸科、医院、电视台及管理区等单位协助执行。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及家属情绪激动,预阻止法院强制执行,考虑到被执行人为71岁老人,院领导决定以强行制止为辅,以说服教育为主的执行策略,通过一番思想疏导,使执行现场得到了有效的控制,顺利将农产品装车变卖予以执行。
在此次协助执行中,大兴办案组将强制执行与人性化执法充分结合:1、执行当天天气炎热,被执行人身体年迈、家属众多,执行现场随时可能出现突发情况,办案组协调医院协助,现场调来救护车及医务人员随时准备救助;2、为避免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带来过大负面影响,情绪出现偏激,特协调大兴公安分局,调配20余名警力将执行现场周边50米进行全方位封锁;3、被执行农产品顺利装车后,组织人员将散落在地面的剩余粮食清理干净装袋一同送往粮贸科检斤过秤。
此次强制执行任务的圆满完成,使企业的合法利益得到了充分保护,被执行人受到了法律教育,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行为。大兴办案组将强制执行与人性化文明执法并存的举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