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对方不肯赔钱,现在她人还去了青岛,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处理。”
“放心,一定为你解决纠纷!”
近日,绥北人民法院红色边疆人民法庭通过“云上”调解方式,成功处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件详情
2021年8月,原告驾驶的小型轿车与被告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三轮车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垦区公安局北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由于原、被告均身在外地,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庭。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办案法官决定先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原告要求被告依据事故认定书支付赔偿金,被告认为,原告驾驶的轿车车速过快才导致与被告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原告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被告在本次事故中受伤,不同意赔偿。办案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向其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降低赔偿金额并配合被告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红色边疆法庭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充分运用“云上法庭”平台线上调解多起案件,高质、高效地完成调解任务,及时有效预防化解民事纠纷,减轻群众“诉累”。未来,法庭将继续围绕源头减量、服务增效、管理提质、改革促优,不断完善充实调解力量,止纠纷于未发,化纠纷于诉前,切实将为民服务做深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