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我以为这房子一时半会儿都执行不了,太感谢你们了!”
红兴隆人民法院红旗岭人民法庭灵活转变工作方式,提前线上沟通,缩减线下办案流程,做到防疫执行两不误,得到当事人的肯定和认可。
案 情 回 顾
2018年1月,庞某、寇某因土地种植需要向李某借款118000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19年1月,但到期后两人一直未还款。2020年1月,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庞某、寇某偿还李某全部欠款,但庞某、寇某已经离开农场并无能力还款。2021年7月,李某申请强制执行,经查庞某、寇某除一处房产外无其他财产,李某无奈于2022年3月申请评估拍卖庞某、寇某的房产,在依法评估、办理过户后,庞某、寇某一直没有迁出房屋。执行法官在沟通协调社区、公安等部门后,简化线下流程,采用线上操作,保障人员最少接触、最短时间聚集,提前确定屋内物品安置地点。2022年12月20日,顶着风雪,法庭执行干警仅用了40分钟就完成了强迁。
红兴隆人民法院红旗岭人民法庭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利用一切合法合规的执行手段和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