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便捷高效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全面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合力做好“家”字文章,积极推进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着力提升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月12日,建三江人民法院与管委会妇联召开“全力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专题普法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座谈,管委会妇联主席史雅玮与立案庭刘忠臣、江烨函法官就妇女维权工作进行深入交流。
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为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建三江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积极加强与管委会妇联的协调合作、互促共进,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为契机,构筑妇女维权平台,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取得了积极成效。
创建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诉讼权利。在立案庭专门设立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负责制,耐心听取妇女儿童当事人反映的问题,随时向她们提供咨询,帮助解答法律问题。同时,与妇联共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负责法律咨询、起诉立案等工作,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于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依法减、缓、免其诉讼费用,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并将这一救助措施贯穿案件始终。
强化审判职能,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司法维权。刑事审判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犯罪。民事审判中,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妥善审理离婚、继承、赡养、抚养等纠纷,依法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损害赔偿、家务劳动补偿等制度以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等原则,切实发挥民法典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女法官、女陪审员了解妇女心理、善于做思想工作的特点,在离婚、继承、侵权赔偿等妇女儿童维权案件中,尽量让女法官、女陪审员参与审判,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执行案件中,着重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快速执结案件,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22年,建三江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家事案件112件,结案110件,其中调解103件,调解率90.11%。
优化司法服务,不断提升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保护水平。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平等保障离婚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防止并遏制离婚诉讼当事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建三江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作了《建三江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的工作指引》、《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告知书》,明确告知当事人填报的相关要求、权利义务和未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建三江人民法院联合妇联、教育、司法等部门,开展院校共建 “法治教育基地”“法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公众开放日”等活动,积极宣传解读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重要法律。
下一步,建三江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健全联动协作机制,提升履职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各项制度,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妇女儿童提供全面、综合、有效的司法服务,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